16岁男子为发泄情绪在上海一公厕点燃书包被灼伤,经送医无生命危险
16岁男子为发泄情绪在上海一公厕点燃书包被灼伤,经送医无生命危险
@警民直通车-普陀 发布警情通报:2024年4月9日8时20分许,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接到报警称:石泉路某公厕附近有火情,民警迅速到场处置。经初步调查,王某某(男,16岁)自述,其因琐事与家长产生矛盾,为发泄情绪,途经上址时在公厕内点燃自己书包,后被附近群众迅速扑灭。王某某颈背部被灼伤,经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。
来源:@警民直通车-普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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